开放课题管理细则
LTO开放课题管理细则
 
1.为促进重点实验室开放交流,结合实验室访问学者制度和客座研究制度,设立开放课题,吸引国内外高水平研究人员来实验室开展合作研究;
 
2.重点实验室围绕主要任务和研究方向,在学术委员会指导下,由室务委员会制定开放课题指南,并按照“鼓励创新、择优支持”的原则,对课题的执行情况进行中期检查,并及时结题验收;
 
3.开放课题主要支持外单位研究人员与本室人员开展合作研究(在职研究生不能申请,已获过LTO开放课题资助者不能申请),外单位研究人员为申请者,同时可以申请LTO的国内访问学者基金(详见访问学者基金管理办法),申请受理时间为每年3月-4月;
 
4.申请者根据开放课题申请指南填写《热带海洋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》一式三份,经同行评议,由学术委员会或主任办公会议审核批准并公布;
 
5.开放课题研究期限为两年,当年7月1日起执行,获批准的开放课题必须在执行年间于每年6月提交中期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,一式三份,经申请者与合作者签字后及时归档;
 
6.每项开放课题资助经费为3-7万元,中期进展报告考核不合格者将暂缓甚至取消拨放剩余的资助经费;
 
7.开放课题申请者在合作期间至少发表一篇与合作者共同署名的论文,研究成果、论文发表时必须标注“热带海洋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(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)”或英文“State Key Laboratory of Tropical Oceanography(South China Sea Institute of Oceanology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)”开放课题(编号:**)资助。

联系地址:广州市新港西路164号        
热带海洋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(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)
邮编:510301
联系电话:020-89023184、89235313
传真:020-89024637
Email:lto@scsio.ac.cn